2006年9月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法官诫勉谈话记者应邀旁听
黄勇

  9月1日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6名法官因8月份经办的法律文书中出现两处以上差错漏来到贵阳中院代理院长赵军办公室进行诫勉谈话,新闻媒体记者首次应邀旁听。
  这是贵阳中院第二次进行法律文书差错漏诫勉谈话。其中两位责任人由于连续两次被诫勉谈话,他所在庭的庭长也被要求陪同说明情况。
  贵阳中院7月份推出法律文书差错漏诫勉谈话制度。8月1日,贵阳市中院对上月法律文书存在3处以上差错漏的8名责任人进行了首次诫勉谈话。
  第一次诫勉谈话后,贵阳中院法律文书差错率明显下降。据统计,8月份有25件法律文书共30处出现差错漏,比上月减少了41件104处,差错率为8.25%,较上月下降9.86个百分点。
  赵军说,诫勉谈话的最终目标是要彻底杜绝法律文书差错漏。对诫勉谈话3次后仍出现差错的责任人,必要时将进行纪律处分。
                                    (黄勇)